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哪方负责赔偿?

一家杂货店,与一家快递驿站(中通)有合作:说直接点就是杂货店凭借自己的客户资源,平常一天或隔几天偶尔也做寄快递的业务,当然包裹还是给快递驿站寄出,赚个小差价,两方合作是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
某天杂货店又像平常一样接到一个寄快递业务,也是按平常一样以杂货店老板的名字信息,在中通快递平台下好了单,给到了快递驿站寄出,然后,转运过程中丢件了,物件是收货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收货人又急用,收不到东西,一气之下就投诉了中通。
几天后快递驿站向杂货店反馈,上级要求赔偿的话,你杂货店全责,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以上情况,杂货店有什么应该承担的责任?到底是谁应该承担责任?
请业内人士给出专业详细的法律援助,以解惑和解除麻烦,谢谢~

第1个回答  2022-03-14
她顶多只有十一岁,是跟一些皮货商从马诺尔村来的,经历了艰苦的旅程,这些皮货商受托将这个姑娘连同一封信送到霍·阿·布恩 蒂亚家里,但要求他们帮忙的人究竟是推,他们就说不清楚了。这姑娘的全部行李是一只小衣箱、一把画着鲜艳花朵的木制小摇椅以及一个帆布袋;袋子里老是发出 “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那儿装的是她父母的骸骨。捎绘霍·间·布恩蒂亚的信是某人用特别亲切的口吻写成的,这人说,尽管时间过久,距离颇远,他还 是热爱霍·阿·布恩蒂亚的,觉得自己应当根据基本的人道精神做这件善事——把孤苦伶何的小姑娘送到霍·阿·布恩蒂亚这儿来;这小姑娘是乌苏娜的表侄女,也 就是霍·阿·布恩蒂亚的亲戚,虽是远房的亲戚;因为她是他难忘的朋友尼康诺尔·乌洛阿和他可敬的妻子雷贝卡·蒙蒂埃尔的亲女儿,他们已去天国,现由这小姑 娘把他们的骸骨带去,希望能照基督教的礼仪把它们埋掉。以上两个名字和信未的签名都写得十分清楚,可是霍·阿·布恩蒂亚和乌苏娜都记不得这样的亲戚,也记 不起人遥远的马诺尔村捎信来的这个熟人了。从小姑娘身上了解更多的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她一走进屋
第2个回答  2022-03-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第3个回答  2022-03-15
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具体如下: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员拍照签收,擅自将包裹放置在门卫室,最终导致包裹遗失,快递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
第4个回答  2022-03-14
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具体如下: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员拍照签收,擅自将包裹放置在门卫室,最终导致包裹遗失,快递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
第5个回答  2022-03-14
你好,快件在运输途中,不论是损坏还是丢失,当然都是快递公司的责任,至于你说该由谁去索赔,那要看发货方式,谁如果是商家发货?你是收货方,还没有收到,那这个赔偿当然应该是商家去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