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人离世之后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人社部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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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养老制度计算,不管采取哪种缴费方式,在60岁退休后,都必须至少连续领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在这种计算模式下,缴纳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对划算。由于国家将实行延迟退休政策,未来退休年限推迟后,能否在寿命预期年限内拿回养老金将更不可知。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这也是迫使现行养老支付制度必须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养老资金余额都可以继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员对寿命预期限制的担心,这也是对养老金这种形式的个人财产权应有的制度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社部: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金不会充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金如何避免“人死了钱没领完”?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