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借款人不还钱属于民事案件,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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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3
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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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9-18

    我觉得这个提问有疑义,是你不还钱还借他人钱,还是别人借你钱还没还你又借钱,好吧,我就当是朋友借你钱,怎么办,一个字,不借。

    有借有还,下次再借不难,可他为什么不还钱还借钱,首先要弄清楚状况,有些钱借了可就收不回来了,千万要谨慎,不能胡借。

    借钱这种事,说多了伤感情,有些人就是捉住了你的弱点,有借不还,不是没钱,分明是故意拖欠,碍于你是他的朋友,加上你重情义,会不好意思追他还钱,才让他如此放肆,胡作非为。

    有时候,好心也会变成驴肝肺,借钱是一种耻辱不是光荣!你愿意借他钱,他不放在心上,往死里借,但当你有困难叫他还钱时,他天天拖,钱就要不回来了。这还不算,他还在你其他朋友面前申称还你钱了,还尽说些损你人格的话,什么人啊,一辈子遇到过一次怕了。

    我毕业出来,在浙江工作,杯水车薪,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在杭州工作,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失业了,暂时找不到工作,房租还没交,叫我借点钱给他,我说我没什么钱,最多借他600,他忙道谢,感激涕零。

    好友有难,援手帮助是应该的,可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有各自的开销,帮的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啊,即使不借也没欠他什么,可他们可不这么想,不明白这个道理,反正没钱了只管借,没想过努力一点去还钱。

    第二个月,他又来问我借钱了,借的可不是几百,而是几千,他跟我说,他女朋友怀孕了,要打胎,他还没发工资,我跟他说我也没发工资,我家里急需要钱,看他那么说,目前他有困难,也不好意思叫他还上次的钱。

    他重复强调他现在就要用钱,如果没钱打胎,孩子大了就难办了,我心软,二话不说把2000元钱借给他,他也承诺他发了工资马上还我,我天真地松了口气,谁知后续情况更糟。

    第二个月,我问他还钱,并跟他说明情况:我家里现在急用钱,他却跟我说,他钱也快花光了,我很恼火,很气,他说什么:就那么点钱,还怕他还不起吗。

    他说的容易做得难,后来这钱压根没还我,也就罢了,千金难买一教训,经过这事情,总算认清了他,这种朋友,我交不起,就当打水漂算了。

    另外一个朋友,认识他也认识我,有次他在微信上跟我说:“小陈说已经还你钱了,你没收到吗?借你点钱像催生婆一样催三催四,生怕他不还吗”,我的去了,他根本没还我钱,简直是侮辱我的人格,我不解释,我回了他一句:“他根本没还,信我我们还是朋友,不信也罢,以后少来往”。

    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借钱不还的人就不要再借给他了,哪怕他有千万种理由,你也要找千万种借口拒绝,很多人都是钱奴,为了钱啥事都做得出来,一点都不顾朋友间的情义,也不是说谁都不借,除非是人品好,信用度比较高的好朋友才可以借。

第3个回答  2020-09-18

有人不但不还钱,还想要再跟你借钱?想得到是美哦!

我觉得像是面对这种人,你要是想给他留点面子的话,就应该委婉地拒绝他的请求,但要是不客气一点,你可以直接点破他啊!还需要考虑别的什么吗?

既然他也不要脸了,你又何必顾忌他的脸面,直接问他:“上次借你的钱还没有还呢?打算什么时候还呀?什么时候还了,什么时候再来借钱呗?”

本来向人借钱这件事儿本身,就是很考验感情的。这年头,别人愿意借你一点钱,这说明对你还算是可以了,不把你当成那种可有可无的路人甲看待。

可是偏偏你还很不知足,跟人借了钱你还迟迟不肯还,这就是你的人品问题了,我相信十个人里面,有九个已经是不把他当人看,直接把他拉黑了事。剩下的那一个人,估计就是傻子吧!

有句俗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应该是一个三岁小孩都懂得的事情,怎么到大人这里,反而就不是那么通透了呢?怎么反而大人犯迷糊了了?

我们但凡跟人借钱了,要点脸的都会感觉到坐立不安,只要手上宽裕了就会立马想要把钱还上。这样子的话,当我们下次还有急需的时候,才能够继续跟人借到钱来缓一时之需啊!

所以,透过借钱这件事情呢,我们也可以看清楚一个人的人品是什么样子的,然后考虑一下,是不是应该跟这个人继续深交下去,还是就此疏远一点,远离那些毫无节操的人渣!

每个人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谁也不是开福利机构的呀!不可能说一而再,再而三的借钱给你。你自己很傻很天真,以为这个世界都应该给你帮助,都应该慷慨解囊,但是别人不傻呀!

借钱给你的那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个个明亮着呢!是不是值得借,应不应该借,他们之前也是做过一番犹豫的。借钱不还的那个人,分量能够值多少,就看他们能不能还上这笔钱了。

我想,很多时候我们都应该审视一下自己的人品,也审视一下周围人的人品。对于那些跟你借钱不还的人,你可以继续跟他们交往,但是千万不要涉及到钱财。我希望,你每借出去一笔钱,就要有收不回来钱款的准备。

那些要不回来的钱,就相当于花钱买了一个真相,让你看清楚朋友的嘴脸。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送达起诉书后,如果不应诉,法院可以宣判,然后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了。
开始执行时,法院应当查询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账户,如果有资金应冻结划扣。
一般情况在开庭时就应该申请法院调查他的账户,也可以向执行局提供他的财产来源,然后由法院查封。现在等着法院划存款,不知他是否已经提前转移了,不过银行有记录的。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
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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