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2-17
1、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关键是债务人要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有财产就好说。 3、你还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起诉法院也难以支持你的权利了。 4、申请支付令的话,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最终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各有各的利弊。 5、仅凭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借贷关系还涉及到其他凭证,比如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时的资金交付凭证。 6、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存在,而资金交付凭证才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 7、借贷关系成立只是解决了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借贷关系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仍然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8、《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9、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 10、所以,借贷关系的确立,关键在于借款是否交付。如果已经交付,则合同生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如果未交付,则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国家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由于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是无偿的。如果认定合同成立就生效,则贷款人一方一旦同意借出款项,就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如此加重贷款方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此外,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都不是仅仅凭一张借条就能查清事实、解决问题的。 故,在司法实践中,仅仅根据一张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 081239
第2个回答  2020-09-18

面对这种情况真的是很尴尬,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是一个特别的爱面子的社会,而自己的经济条件又不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所以借钱就成为了家常便饭。借钱也就算了,问题是有些人借钱他不还啊,更有甚者在不还的情况之下,还变本加厉的在向你借钱,你要是不借吧人家说你小气,你要是借了,那自己有觉得亏的慌,毕竟放余额宝里面还有点利息呢,而且我还能随时用,这借出去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回来呢。

首先你要分清楚自己的借钱对象,我一般借钱的时候都是向我那几个好朋友借的,他们都是我算是死党的那种了吧,就是完全可以信任的那种,而他们也会毫不拖沓的就借钱给我,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之下。如果是这种人的话那完全是可以借钱的,因为如果当他们需要钱的时候我也能够及时的还上让他们不在为此尴尬。

而如果是别人向我借钱的话也是一样的其实,只要的有空余的钱那我一定及时的帮助别人,毕竟谁没有手头紧的时候呢?字啊借给他们的同时相当于别人欠了自己一份人情,以后两者的关系也能够变得更加的牢固的,虽然说把感情这个东西当到钱上面显得比较的俗,但是不得不承认如果关系好的话借钱要简单的多,这也是检测友谊最好的方法之一。

不过有些人真的是比较的奇葩,你借给他钱,他丝毫的没有感激之情,在自己需要钱的时候他也不会把钱及时的还给你。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你借给他没有什么感激之情也就算了,你要是不借给他的话他还会说你小气,并且还跟别人说你小气。我是招谁惹谁了我?本来就是我的东西为什么不借给你就是小气了呢?不是很懂这些人的想法。

至于那些借钱不还的其实也很简单,有时候我在跟那些人一起的时候,会给他看一些关于借钱的段子,当我给他看这个的时候我像是在给别人分享自己的喜悦的,其实是在暗示一下他还欠着钱,什么时候能还,大多数的人都会懂这个东西。而面对那些明明还欠着钱呢,但是还借钱,这个就要考虑考虑了,考虑下这个钱他什么时候能够还的上,甚至能不能还,如果不想借的话,就用那句最简单的话就可以了“没钱。”现在在一些聚会里面很多人哭穷不就是怕别人向自己借钱嘛。

其实面对这些不要脸而且脑子在我看来有点问题的人,完全的可以不用理会,当然在相处的时候还是需要含蓄一些的,直接一针见血的说实在是不够礼貌,为了自己的钱钱,平时还是哭穷好了。

第3个回答  2011-12-14
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保证人可以将保证人一并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13
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