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们的开发商好像不在乎他们的声誉,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我们也还没有业委会,而小区业主感觉很失望,可能都转投资了,如果没有业委会,是不是最后只能由现有的管理处管理呢,如果最终通过业委会换掉,那新的物管怎么样去找?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双方是开发商和其选聘的物业公司。业主如果对其不满只有以上两条路。通过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可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求助于当地的物管办等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