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会计准则中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的一项日常活动,需要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现行的准则中对于收入和利得分别是这样规定的: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利得:是指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净流入。
他们的相同点:都强调与所有者投入无关,这里就将权益性交易与经营活动区分开了。你想一下所有者投入资本我们是不是不走利润表?因为他不满足收入的定义。
他们的不同点(重要)
1)收入强调的是日常活动,利得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处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显然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所以我们通过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核算。
2)收入强调的是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利得强调的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所以会计处理上对比一下企业销售商品与处置固定资产分录的区别
销售商品时:
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处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从上面的两个分录可以看出,作为企业的日常活动产生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现行准则采用的确认“总流入”的方法,然后再用收入-费用确认损益。形成一个成本与收益配比的关系。
而对于利得,现行准则采用的是确认“净流入”的方法,在上面的出资固定资产分录中你没有发现先确认收入,再结转成本的情况吧?而是直接将取得的收入与付出的成本的差额单独体现为一项利得(营业外收入)或者一项损失(营业外支出)来处理。
还需要注意的是,现行的利润表已经将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合并在一起列报为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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