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了奶奶还健在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爷爷的名字,请问奶奶可以直接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吗?

请问第一继承人去做公证,去哪里公证?整个流程是什么样的?

没有遗嘱的话,那奶奶还要经过子女的同意才能过户给孙子。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奶奶是配偶,不能继承所有的房产。
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拓展资料: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特点一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特点二
特点三
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特点四
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特点五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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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1
在未取得子女同意的情况下,不能。
根据继承法,你爷爷去世后,他名下的财产先由你奶奶拿一半,剩余一半由你奶奶、你爸、你大伯、叔叔、姑姑等平等继承。你奶奶无权单方面把所有你爷爷名下的财产过户给孙子。要给孙子必须先继承后赠予,不能先赠予,因为这影响了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是侵权行为,即便赠予了也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1
没有遗嘱的话,那奶奶还要经过子女的同意才能过户给孙子。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奶奶是配偶,不能继承所有的房产。
第3个回答  2020-08-01
爷爷去世后,爷爷名下的房产属于遗产,遗产将由奶奶和子女共同继承,孙子没有继承权,房产不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要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奶奶还有其他继承人就必须放弃继承权指定孙子为合法继承人,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书下发后,孙子凭公证书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第4个回答  2022-03-28
要公证的话,就必须你父母还有你叔叔伯伯,姑姑都要在场。要去公证处公局,你们那边肯定有公证公司,去那边公证就可以了。流程是很麻烦的,你必须证明。这套房产你的那些亲戚不会跟你争,他们要放弃。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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