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文时,联署单位越多越好对吗

如题所述

不是的,联合行文时,视情况可以只标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将发文机关名称一一标注,一般将主办机关放在最前面。比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这份文件的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即只标注了主办机关的名称。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扩展资料

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

(一)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

(二)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省委和省政府联合行文等。又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成立管理干部学院问题的请示》,是联合行文中的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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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9
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联合行文要注意的内容是: (1)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 (2)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 (3)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 (4)...4047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9
什么都是单位知名度更高,更好,多也行。不要太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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