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市卡淘网络运营中心工作了1个月,其面试的时候承诺1400无责任底薪+提成+奖金。

在职期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说过犯了什么错误要扣多少钱这些东西。结果我领工资的时候,其核算出来的总工资只有1060,而且老总说我在职期间被投诉还要再扣我200,这个扣罚制度也没跟我说明过,我的职责是客服工作,客户对公司模式的不认可没有给他们带来利益,所以提出要解除合同我不清楚这个责任为什么在我身上,我和公司经理也一并去解决过,单独自己也去过很多次,但是效果不明显客户不认同公司产品,为什么责任要我来负责,老总也给我另外一种拿工资方法,他问我你给自己工作打多少分,我说85分以上吧。他说具体好多分,我说85分,他就把我工资打8.5折,我想了解现在我该怎么办,他们是否侵犯了我的劳动权益。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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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31
劳动仲裁完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