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过户我68万买的房子要我写38万我可以拒绝吗?

如题所述

买房人将房屋价值68万元,写为38万元,目的是少交税费,对购房人有好处,对卖房人来说没有好处,只有坏处,最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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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9
签字过户用68万买的的房子要写38万,当然是需要拒绝的,因为这数额关系到以后的收税以及以后过户的费率,是不能够随意更改的,性质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及犯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29
这个合同上有规定吧,已经谈好了价格才签合同的了。怎么了,说变就变了,不遵守。自己说的话。你感觉可以就签,不可以就不签,这个事情要咨询咨询。感觉对自己有利的。就钱来历代就不用钱啦。
第3个回答  2020-10-29
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过户我68万买的房子要我写38万我可以拒绝吗?可以拒绝按事实开票据最合算。这个可能是中介为了逃避税款,反正就是要按事实开发票才合理合法,所以他们要求写38万买可以拒绝的。
第4个回答  2020-10-29

当然可以拒绝,这种是明显的做低合同价的行为,虽然房屋交易双方为了少交税都同意把合同价格做低,但这种行为毕竟不能被认可。所以你如果是出于合理要求,可以拒绝房屋价格的做低行为。

第5个回答  2020-10-29
当然可以拒绝了,你可以要求按照实际的买卖的金额协商呀,因为这本来就是按照规定,就是应当实事求是的。
第6个回答  2020-10-29
当然是可以拒绝了,这个钱相差就有点大了,有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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