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工资要发有些不发,怎么做账?

现在是这样的,上个月发工资发到一半,结果领导说有些不用发,结果只发到一半,后来又做了账,记了,记账只是记了发的那些,后来会计说,你实发的数额与工资表的不一样。那我要怎么办?是不是叫做工资表的人给我重新打过一份呢?那些人不是不发,而是领导有时候又抽一些来发的。那我上个月的账怎么办?

你先按工资表的数据计提出来: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的时候按你实际发放的入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二)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三)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四)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五)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六)其他职工薪酬。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披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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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如果每个月都是这样,最好提前打好招呼,交给你的时候把发的和不发的工资表做开才好做帐。
做的不做的都是要做的帐的,只是科目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25
你先按工资表的数据计提出来: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的时候按你实际发放的入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有贷方余额说明还有未发放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时你在做发放工资的分录追问

上个月的我已经记账了,问题是我没有向会计说明,就做了账,结果就没有计提那些发工资的人,现在我怎么办?会计已经记总账了。是不是会很麻烦???现在领导又叫我发上个月一个人的工资,那我又该如何做账呢?

追答

你下个月调一下账就可以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25
你可以先计提工资,工资表中包括所有应发的工资,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发工资时按只发的部分冲应付职工薪酬就可以了,差额就放在这个科目的贷方中。
第4个回答  2011-10-25
如果不能确定发不发,未发放的部分现在先冲回来。做个调整分录:冲上月未发人员工资,后面列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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