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还能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条规定中强调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与社保无关。所以你可以用社保举 证,证明你们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

这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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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0

你好,缴纳社保与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你的描述中所说的是用工单位,如果涉及到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仍应是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21-10-20
大多数用工单位交了社保都是有劳动合同的,有极个别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是要受到处罚的,员工在一个月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10-20
从劳动合同法来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如果单位以单位名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个前提就是必须要有劳动部门认可的备案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真的给员工以单位名义缴纳了社保,那么他们手里必然有一份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现在很多地方电子合同也是被认可的。所以现在是否能主张赔偿,关键是看单位有没有合同在劳动部门备案。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第一期合同到期后,双方默认续约,虽然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但是双方默认续约,可以视为遵照上一份合同继续履约一年,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是不需要另外在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的。
第4个回答  2021-10-21
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给你交了社保 ,说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不知你说的赔偿是什么 ,如果是无故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没干,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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