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有一个卖零食的老婆婆,流浪汉抓了两包方便面跑了。当时路上只有我一个女生,因为我学过跆拳道,也没多想就去追他了。一共追了大概一百多米吧,我实在是跑不动了,腿上也没力气了,就一下子瘫倒了。然后韧带拉伤,膝盖也擦破了皮…
生命本就是一场漂泊的漫旅,遇见了谁都是一场美丽的意外。从你的情况当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值得提倡。你因为追一个流浪汉,没有追上,腿还拉伤了。这是一个民事的侵权行为。你不能自认倒霉,这是需要侵权人来承担责任的。
一、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你作为受害人,为了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遭受损害,通常情况下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那位流浪汉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侵权人逃逸,或者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了公平起见,由受益人给受害人适当的补偿。也就是那位卖零食的老婆婆给予你适当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补偿不是赔偿,赔偿一般是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补偿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给予适当的补偿”,是要根据受害人的受损情况,受益人的受益情况等因素决定补偿的数额。
二、受益人给予适当你补偿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流浪汉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你没有抓住那位流浪汉,让他逃逸了。你在追流浪汉的,过程当中,不小心腿拉伤了,膝盖也擦破了皮。我们看到了你的勇敢,你的行为就是在传播社会正能量,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是我们值得去学习的。这条法律的规定目的在于保护见义勇为者,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所以你可以让那位卖零食的老婆婆给予你适当的补偿。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帮你分析了你的情况,或许你也可以去询问学习法律专业的人。他们会帮你解答你的问题的。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要冷静。生活总是充满瑕疵,带给你无数次的意外和惊喜。也许在社会生活当中,我们会看到像你这样正义勇敢的人很多,但是我们也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那个流浪汉太嘚瑟了
我看他一点也不像弱势群体
我们两个才是!
他两次返回来调戏我
还捉弄我,一点也不像弱势的样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当时觉得自己是有能力的…
因为我在老婆婆那里买过好多次吃的,和她也认识了。并且我学过跆拳道,她一喊,我就跟她说你在这等着我去把他抓回来,然后就去追了。没有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