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公司是外国的,也没在中国注册,就自己租了个房间,他的几个雇员也没和公司签合同,只事先说好各种待遇,五险也是在别的公司上的,但是我觉得签合同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好的,不过没有营业执照公司就是不存在,也就不能以公司名义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吧?那我和老板个人签合同或者协议可以么?这样受法律保护么?不过他是外国人.但是对他所经营的项目比较清楚,没有违法内容.
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叫分公司,没在中国注册,不可以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不适合《劳动合同法》。所以更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资代表处
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叫分公司,没在中国注册,不可以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不适合《劳动合同法》。所以更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资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