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叫分公司,没在中国注册,可以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么?

因为这个公司是外国的,也没在中国注册,就自己租了个房间,他的几个雇员也没和公司签合同,只事先说好各种待遇,五险也是在别的公司上的,但是我觉得签合同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好的,不过没有营业执照公司就是不存在,也就不能以公司名义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吧?那我和老板个人签合同或者协议可以么?这样受法律保护么?不过他是外国人.但是对他所经营的项目比较清楚,没有违法内容.

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叫分公司,没在中国注册,不可以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不适合《劳动合同法》。所以更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资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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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7

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叫分公司,没在中国注册,不可以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不适合《劳动合同法》。所以更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资代表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1-17
  一般情况下,由于办事处不是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因此不具备招工的资格,需要通过人才派遣公司一类的中介机构招工后再输送至办事处工作,其劳动关系与人才派遣公司建立,“五金”也由派遣公司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国家并不限制外国企业来中国设分公司。
但在实际作业过程,目前来中国开立分公司的外国企业实际上只有以下几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得到审批机关批准:
1.外国石油勘探公司中国分公司;
2.外国银行中国分行;
3.外国工程公司中国分公司;
4.外国保险公司中国分公司。
因此,外国公司要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分公司,必须是在中国政府批准后方可成立。具体取决于该外国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国外的公司并不是随便就能在国内做分公司的,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代表处。一定要请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签劳动合同。不然不受法律保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07
请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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