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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确立了总统制还是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政府是五权分立,那是不是总统制呢?

最初确立的确实是总统制,但后来在孙中山不得不让位于袁世凯时,为防止袁世凯专政,只得将总统制修改为责任内阁制,以制约总统权力。五权分立是在西方传统的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基础上加入了考试权与检察权(弹劾权),其实在西方考试权是附属于行政权的,检察权则附属于立法权,孙中山将这两者分离出来,以提高其重要性并增强其功效。因为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而独立的监察制度也有利于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建设。按照孙中山的说法,就是“以五权分立救三权鼎立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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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30
最初是总统制,然后孙中山辞职之前,先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确立三权分立原则,试图以内阁牵制袁世凯专权
第2个回答  2013-11-29
确立责任内阁制。应该是属于总统制的,因为是在西方的三权分立的总统制的基础上提出的,基本观点还是相同的。
第3个回答  2013-11-30
初期是总统制,后来为了限制袁世凯,修改为责任内阁制,
第4个回答  2013-11-29
原来是确立总统制的,但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所以害怕他会独裁,所以就改为责任内阁制,用议会来制约袁世凯。
第5个回答  2013-11-30
(1)临时约法确立了 责任内阁制 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盖当时的参议院为抑制袁世凯的野心,乃将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使袁世凯成为虚位总统
(2)五权分立与总统制没什么关系 孙中山创立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及考试等五权独立的五权宪法,其目的是要补救三权分立的缺点,希望借此创立五权分工合作的新政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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