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举中,关于未售出房屋的投票权数如何计算

某小区已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但尚有部分房屋未售出,建设单位作为一个业主人数,但其投票权数应为多少?作为一般的业主投票权数是按面积来算,那对于建设单位来讲,也是按未售出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来算其投票权数吗?请回答者一定要指明相关法条出处,谢谢!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未出售的的房屋也属于开发商的产权,因而,开发商也具有投票权利。而且是一套一票。估不存在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一说,小业主和大业主之间的关系但是等同的。

业主的投票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第二款,业主在首次首次业主大户上的投票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

上海市对住宅类业主的投票权是按照拥有房屋套数进行计算的,实行一套一票;对于非住宅类物业的业主,按照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每100平方米计一票,不满平方米有单独房地产权证书的,和其他业主合并计票,每100平方米计一票。

为了防止单个业主具有过多的投票权,《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百分之三十。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总投票权数,按照单个业主投票权数的统计总和计算。

扩展资料:

业委会选举中,关于未售出房屋的投票权由开发商来行使投票权;

开发商是未售出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就是业主;业主是享有投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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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业委会选举中,关于未售出房屋的投票权由开发商来行使投票权;
开发商是未售出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就是业主;业主是享有投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第2个回答  2013-12-12
根据物权法:
业委会一般都是双过半或者双三分之二
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所有未售出的面积总和。
人数只能算一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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