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可以拒绝超市要求吗

我朋友在超市兼职促销。
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约定是上班从13点到21点,工作内容是促销该供应商的产品。
但是现在超市单方面要求,上班时间必须延长和调整,改成14点到23点,并且要负责给超市其他产品补货。而超市却没有给予任何报酬,或着补偿。
请问根据劳动法,可以拒绝超市要求吗?

如果超市超时用工,没有支付加班费用也没有安排补休的话,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您可以选择区你们超市所在地的劳动局所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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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1
你跟供货商签订的合同,就有权不听别人的调遣。但是,你要把情况向供货商反映,看供货商怎样决定。
第2个回答  2012-01-11
可以,找到证据还能能去告他 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1-11
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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