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商投诉

如题所述

工商投诉是指其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侵犯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违法行为,要求查处。投诉主体必须是权益受侵犯劳动者。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了投诉内容,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了投诉文书的具体内容:

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

申诉:是指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申诉是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向有关机关提出的权利保护的要求,而复核则是在有关机关作出答复后,当事人对答复仍不服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的对前一个机关的答复进行重新审查的要求.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赋予了公民广泛的申诉权。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之一,现行大多宪法教材将申诉权的概念界定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申诉权在学理上具有“为实现基本权利而存在的人权”的性质,对于包括司法权威在内的一切国家权力所引发的侵害人权的行为,公民或者说法律上的“人”皆有通过申诉请求查处并获得救济的权利。从规范内容看,申诉权在具体特性上,其权利的性质与成分相当复杂,内中存在权利类型多样交叉的结构状况。具体而言,申诉权既可包括公民基于个人的政治意志或公共利益而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提出非批评性或非建议性的,纯属个人疑问或主张意义上的申诉权,也包括公民针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对其个人利益的处置进行投诉意义上的申诉权。前者属于政治性的权利,可视为实体性权利,纳入监督权的范畴;后者则属于非政治性权利,可视为程序性的权利,与控告权一起可称为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