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小公司上班6个月了,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工作证,工资只发放到6月份,我手里无工作证明等资料,怎么办?

在某小公司上班6个月了,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工作证,工资只发放到6月份,我手里无工作证明等资料,工资以现金发放,无工资条,怎么办?
如果委托律师仲裁,费用大概是多少?时间需要多长?胜算把握有多大?

1、你在小公司上班6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
1、你在小公司上班6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为什么不试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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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6
从一开始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小公司就违法了。
你现在要准备一些手头上能见到你工作的资料等的证据,相信肯定不止你一人有此遭遇,可以到劳动局或街道办申请主张,如果劳动局与街道办有黑手操作的,就走劳动仲裁吧,费用不用担心,败诉的小公司会承担的,只要你是确实在劳务当中等的客观存在事实,时间不长,我知道一些民工直接到劳动局一坐,公司下午就来人带着现金来当场清账了。作为弱势群体,会受到法律保护。
你还能得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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