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年了,公司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纳社保,怎么办?

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这边只能提供考勤记录、没有公司抬头和公章的工资条、公司名片、工作记录,能胜诉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离职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

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解决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因,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 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_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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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解答如下: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补缴社保。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

4、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追问

1、公司没有工装、工作证、工作牌,我只能提供在公司用的名片;
2、公司是发现金的,所以没有工资卡,我只能提供工资条,但上面没有公司的名称和公章;
3、我有公司的考勤记录和一张月度工作计划,上面都有我的名字,而且有公司人事的签名,也有在职的其他同事的名字,我觉得这张考勤纪律应该可以证明我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作关系吧。

追答

是的,已经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了,去仲裁吧!我上面说的是比如,不是说全都要,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其中某项或者某几项就够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3
没有法律依据 谁能相信你 最好还是找公司签劳务合同吧 这样就不怕他们不给你交社保了追问

那请问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追答

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就是法律依据

追问

签是签了,可不在我手上,在公司那里

追答

只要签合同了就没问题了 签订合同后 你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你们公司人事部问他们为什么不给你买保险

追问

问题是我现在提离职了,合同在他们手上,我又拿不到,到时候公司死不承认有这份合同,怎么办呢?

追答

那就需要你把能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公章、工作证等其他东西保存好 只要证明你们之间有实质劳动关系的一样或者几样都行 离职的时候最好直接拿到合同 一般来说签合同都是一式三份 也就是说 你一份 公司一份 还有当地劳动局一份 你要是签订两份的话 那就是公司一份 劳动局一份 其实这也算是一证据 没关系的 只要签合同时 你的合同上有公司的公章 那就不怕了

第3个回答  2012-06-13
厂服,工作证,工资卡,也行追问

没有厂服,只有名片,工资都是现金发的,所以没有工资卡

第4个回答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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