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员工,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以外的员工,受劳动法的调整;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在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里,只要有编制,都要建立职业年金,而职业年金是与企业年金相对的,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有范畴。对于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属于必须负担的人力成本。
1、编制改革未影响待遇
此次改革,涉及到待遇结构改变的,只有高校和公立医院,而未涉及到其他事业单位,所以,虽然编制改变了,但是待遇并未受到影响,也就无从谈起合同工的待遇会上涨了。
2、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
虽然看起来都是合同制,但是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可是大大不同的,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而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则基本都是劳务派遣形式的, 不直接与单位签订合同,各种区别不言而喻。
所以,以目前的改革方向来看,并未涉及到合同制职工,从编制管理到聘用制管理,其实只是改变了一个方式,其他并未有什么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