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是否有权收走我手中的劳动合同???

我辞职了。公司的人事要我签工作交接单,还要把我手上的那份劳动合同交上去。当时签的合同是一式两份,公司一份我一份。
这个合同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但是公司会给你一张离职证明的。
回答者: wf7941817 - 举人 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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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答。我想知道的是,公司收回是有法律依据的吗?我是不是有这个义务必须把合同交给公司?

公司无权收回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劳动合同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也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收走劳动者的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份数,通常情况下至少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歌各执,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议劳动者手中至少保留一份,及时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至法院时将对自己有利。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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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这谈不上违法的问题。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09-27
劳动合同是你和用人单位之间曾经正在劳动关系的文字证明,双方各执一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单位无权收走你手上的那一份。劳动者离职,单位可以给一张离职证明不假,但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到时候发生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劳动者就无法证明很多东西,容易扯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公司无权收回你手中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你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每一方都应持有一份,虽然你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无权收回你所持的那份合同。

北京市安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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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8-09-27
这个合同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但是公司会给你一张离职证明的。

不好意思,我没有回答完整,从法律上说是不能收回的,但是有些公司在你离职的时候会要求你交回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给他好了,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就保留。但是一般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跟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留着劳动合同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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