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车险综合改革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2020年9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等五个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通知。
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如下:
死亡伤残,改革前:11万元,改革后:18万元。
医疗费用,改革前:1万元,改革后:1.8万元。
财产损失,改革前:0.2万元,改革后:0.2万元。
交强险总保额由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
扩展资料:
商业险
1、车损险保险责任扩展
其中,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第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自燃、指定修理厂等并入车损险,改革后车损险保障范围更大,重要程度更高!
2、商业险责任限额提升
商业三责险的责任限额,改革前:是5万元-500万元,改革后:提升到了10万元-1000万元。
3、删除部分免责约定
保险责任扩展,消费者可理赔的范围更大了
原条款:0%-30%事故责任免赔率、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属于免责范围。
改革后:取消事故责任免赔率、删除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易发生争议的免责条款。
4、新增附加险
新增附加险,保障范围多元化: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
新增减肥条款,保险责任丰富化: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