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如题所述

老人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涉税对象:
1、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3、本办法子女,一是指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二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享受时间: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个税专项扣除的条件其实很简单,只要家中你赡养的被赡养人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
如果你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如果你还有兄弟姐妹,这2000元的额度需要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可以均摊,可以约定分摊,也可以指定分摊。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