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外祖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如题所述

赡养老人外祖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赡养人可以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4、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1. 适用对象: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 扣除标准: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若多人共同赡养,则需分摊扣除;
3. 年龄要求: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
4. 纳税人条件:需为被赡养人的直系亲属,并承担赡养责任;
5. 申报方式: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税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申报;
6. 扣除时间:自纳税年度起至被赡养人去世或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外祖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的人数来确定,每月扣除额度为2000元,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可以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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