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天发了邮件给我,关键内容是:由于在职期间经常迟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决定不续签与你之间的劳

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大概就这样,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现在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她要我签这份通知,我不签。
1,我是有迟到,公司的规章制度写着一个月累计迟到10次以上属严重违反纪律,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给任何补偿,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具体实施日期,只是简单地传阅签字,放在前台的抽屉里,没有贴出来公示过。
2,公司从来没有就我迟到的问题给我警告信,只是口头叫我不要迟到,再迟到就扣钱,没有说过再迟到就解雇之类的。
3,其实迟到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公司的业务方向有改变,不再需要我,而近半年以来,公司都没有安排工作给我。
请问我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要经济补偿金吗?

1、按你所说,是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的通知书上是写由于违纪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公司通知书上写由于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是不续签的,邮件标题都是《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现在我不签字公司不发书面通知给我,只发了邮件,我可以打印邮件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吗,这样有效吗?

我需要向劳动局提出,我要求过公司续签的证据吗
谢谢

追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公司不肯发书面盖了章的通知书,我打印邮件出来法律效力会不会太低了。邮箱是企业邮箱,到时公司收回了,想公正都难。
假如我签了那份通知书就能拿到书面的通知,是不是承认了我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去到仲裁会不会对我不利。我要不要签了拿来书面的通知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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