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承认员工加班怎么证明

如题所述

证明如下:
1、有关加班来源的事实,任何事情都有来处,就如加班有时通过领导的通知,有的通过公告告知,有的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初,就已经写上了加班的条款;
2、体现加班存在的载体,首先是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大多单位都有监控,可以如实的记载职工工作的时间和状况;
3、其次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能显示职工工作的流程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和领导的来往记录更是有力的证据;
4、最后是考勤记录、工资单。有时在工资发放记录上也会体现有加班工资,只是多少的问题。当然,对于纸质的记录,很少有单位会在上面加盖公章,因此,如果真的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拿着没有加盖公章的考勤记录,单位有可能是不认可的,所以最好还要结合其他的证据。
如何证明实际工资里无加班费?
1、可以通过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实际工资里无加班费;
2、首先提醒劳动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
3、劳动争议中的某些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些劳动者理解成劳动案件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事实上,在劳动争议案中,除了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外,大部分情况依然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加班案件中就是如此,如劳动者主张加班,而用人单位主张没有加班,则由劳动者举证包括加班时间在内的加班事实, 如劳动者不能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职工付出的都是血汗,虽然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但是当单位存在困难时,也要互相理解,和气生财,共存才能实现双方的共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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