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怎么谈薪资?

如题所述

1、把功夫做在前面

在最初与招聘企业接洽的时候,对方总是会问候选人期望薪资。大多数候选人或者是太老实,又或者是出于急于入职的心理,把自己能接受的底价给亮了出来。

一上来就亮底牌,这样的举动从谈判角度来看,已经失败了70%。 你把自己可回旋的薪资谈判空间给压缩到了最低。所以建议你要把自己期望工资报的比实价要高。

2、不要急着答应对方的报价

这个时候,或许你已经在心中窃喜了。但是不要着急,你或许还可以争取更多。你可以跟HR再沟通下,强调自己在应聘该岗位的优势,并且用人部门也是在面试肯定了自己能力是符合岗位的要求下,才愿意给到自己这个入职的机会。

自己也感到很荣幸,也非常想加入这个优秀的平台,再次感谢HR为自己安排的面试以及多次的联系工作。还是想拜托HR再帮忙尝试一下,去沟通沟通自己的薪资问题。

只要你言语客气,突出了自己的能力优势,在一般情况下,HR是不会一口回绝你的请求。因为人事部是背招聘指标的,如果因为谈薪资这个环节上流失了一位被用人部门认可的候选人。HR也会面临被质疑工作能力缺失或与候选人沟通能力不足的风险。

最终,HR沟通回来之后,说不定会带给你好消息。即使没能达到2万,如果能给出诸如试用期转正之后,再加2千这样的承诺,对你入职之后的薪资提升也是埋下了一个漂亮的伏笔。

入职注意事项: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清楚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工作内容、地点要具体明确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在司法实务中,存在很多因工作地点约定不清、工作内容约定不清所引起的纠纷。

比如合同中只载明“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概念,用人单位后来把劳动者调到另外一个更加繁琐的“操作工”职位,劳动者不愿意,引发劳动纠纷。又或者工作地点只载明北京,后用人单位把劳动者调到北京郊外工作,劳动者不愿意,引发劳动纠纷。

三、劳动报酬要约定清楚

这里包括基本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数额、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一一写清楚。不要轻信老板的诺言,毕竟口说无凭。

另外需要补充一点,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四、双面合同不能签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合法规范,应付检查;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实际执行。由于存在一份签过字的“真合同”,所以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劳动者无法提供自身利益被损害的有效证据,索赔艰难。

五、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内容不要签

如果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这种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签。

有一些更过分的,比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六、还需要注意的事项

此外还需留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对购买社保的事项作出约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免责条款,要多留意;不要签空白合同;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总之一句话,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必要签的,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是得留个心眼,看仔细了,谈妥了,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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