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有免责期吗

如题所述

很多朋友会问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有免责期吗?

一般来说,意外险是没有免责期的,但在职工集中参保时可能会设有免责期,主要视企业的投保方式确定。如果都是即时参保,那么也是没有无免责期的。所以免责期的设定要视具体保险合同而定。

以上海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为例:一般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住院类保障执行30天免责期,重病类保障执行60天免责期,意外类保障无免责期。

一、免责期
保险中的免责期,也称之为“等待期或观察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起,在一定时间段内,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会立即解除,保险公司退还全部已交保费。

免责期主要是针对以被保险人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目的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降低保险公司理赔风险。

二、意外险的责任免除情况
意外险本质是非本人意愿,不可抗拒、不可逆的情况下造成的意外伤害。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付的,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摔倒死亡:普通人摔倒只会有小擦伤或者骨折,而摔倒死亡是由被保险人自身的疾病导致的。

2、中暑身故:中暑是一种疾病,与被保险人的身体素质有关。

3、高原反应:高原反应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对于意外的定义。

4、个体食物中毒:个人食物中毒有可能是细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但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就属于意外事故。

5、猝死不赔:猝死是疾病导致的,与意外无关。

6、妊娠意外:意外险会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放在免责条款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