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员工经常迟到早退,反复劝诫多次,依然我行我素,拿领导的批评告诫当耳旁风,还能怎么处理?
对待这种收下员工经常迟到要退的时候,第一次告诫是可取的,第二次则必须按管理制度执行。该罚的罚,该扣的扣,绝不能再是警告之类的处理,否则就无法维护公司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这只能让那些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的员工看法公司的管理制度,不过是用来装逼而已,没任何敬畏之心。
要确保公司的管理制度能真正深入员工心中,这就要求公司的管理层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如果领导缺乏较强的执行力,那公司的管理制度只能是一种摆设而已,这样的公司将会是一种混乱不堪的现象,离破产倒闭也不过是指日可待的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