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法收回的对外股权投资,什么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

如题所述

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2-01
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个回答  2021-01-29

企业的销售业务,需要经历签订合同、发货、收款三个步骤,许多行业都无法“一手钱,一手货”,只能先得到一个收款的权利,即应收账款。 年底到了,老板和会计人员又在纠结于坏账损失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