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嗔,痴人间三毒

怎么理解?我看过《风云》后理解不透,望高人指教!

  1.贪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俱舍论》卷十六中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通俗地说,对于名、利,对于财物,对于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对于由五蕴和合之众生之体,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称为贪。《成唯识论》卷六中则说:“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有”和“有具”是指三界众生以及众生赖以生存的各种条件。并认为贪着这种心理能障碍无贪,并且因其执着于由五蕴和合的众生之体,导致生命处于不断的生死轮回中,长受三界流转之苦,所以说以生苦为业。

  佛教认为,贪是佛教修行的大敌,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将贪列为根本烦恼之一,并将贪与嗔、痴等一起作为有害众生修行的“三毒”。小乘有部以贪为“不定地法”之一,大乘唯识学派则以此为“烦恼法”之一。《俱舍论》依贪著对象区别,将贪分为四种:一显色贪、二形色贪、三妙触贪、四供奉贪。《瑜伽师地论》中则分为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等。

  2.嗔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对佛教修行所言是这样,如果是对他人或社会而言,则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会发生争斗,或导致互相残杀,轻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则使整个社会,乃致使整个国家陷入灾难,因而《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3.痴

  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又将随烦恼中覆、诳、谄、昏沉、妄念、散乱、不正知等作为痴的具体表现。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

  佛教不说人生下来就受苦,而人因为有贪嗔痴等习气才招来一些不必要的苦。比如贪(人人都有贪的习性,只是重跟轻而已),贪不到就生嗔,嗔即愤怒,因为生起嗔心,就会失去起理智,做出一些比较越规的动作,最常见的是谩骂,大打出手,无理趣闹等,还有些是搞点小动作让别人难堪等,总而言之各式各样都有。而这一些失态的动作,不仅带给别人痛苦,也会把自己推向苦难的一边。这样的苦人人都有,这些苦从哪来的呢?从我们无始劫来养成的贪嗔痴的习气来,这个贪嗔痴的习气是不是人类的本性呢?回答是否定的,它不是我们的本性而是我们养成的习性。既然是我们自己养成的一种习性,这种习性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除掉的。
  一个人如果除掉了这些贪嗔痴的习性,这个人会变得怎么样呢?这肯定是一个慈悲喜舍,洒脱,自在,豁达,爽朗,豪迈的人。这种人的生活是多么的潇洒自在。这种人彻底的摆脱了贪嗔痴所带给他的自私,狭隘,愤怒,嫉妒等等让人痛苦的心态。
  人的痛苦不是与生俱来的,即苦不是我们的本来面目,是因为自己所养成的不好习气所带来的。什么是我们的本来面目呢?佛陀告诉我们,一切有情众生的本来面目是无一丝毫痛苦的“极乐”,就连苦的名字也不存在,更何况受苦呢?
  极乐是我们的本性,这是绝对的真理,比如一个抽大烟上瘾的人,没有大烟会很痛苦,抽上了大烟他会暂时觉得很快乐,但这种快乐是建立在脱瘾时的痛苦上,因为没烟抽时会出现种种恶苦的症状,抽上了恶病状暂时消失,所以觉得乐,这不是真的。哪个是真的呢?不抽大烟时的那个状态的乐才真正属于他本人。也即抽大烟那个乐不是此人本有的乐,是由抽大烟造成的假乐,这个假乐带着无量无边的痛苦。我们也是这样,因贪嗔痴所带给我们的乐,不是我们本有的真乐,是暂时的快乐,被你贪爱到了,情绪得以发泄了,你暂时觉得快乐了,但紧跟而来的是永远填不满的欲海,泄愤以后的空虚孤独与害怕。什么是本有的乐呢?除掉贪嗔痴,真乐就显现出来,不用另外去找,本来就存在。贪嗔痴不属于我们,是我们养成的坏习气,为什么说不属于我们呢?因为一个人没有贪嗔痴等坏习气是可以存活的,而且会活得更自在更洒脱,而一个人如果没有丝毫的乐只有苦,这个人不可以活的。这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乐是不可以舍掉的(舍掉乐会没命的),贪嗔痴等坏习气所带来的苦是可以舍掉的(舍掉会活得更好)。这是佛陀所讲的真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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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8
贪,是对于喜好的过分偏执;
嗔,是对于讨厌的过分偏执;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第2个回答  2008-07-28
成人不可能没有 贪嗔痴~或许可以不贪不嗔,但终究会为某件事而痴。人无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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