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请问这个房子房东随时有权要求收回吗?

如题所述

房东可以随时要求收回房屋。未签订房屋租凭合同的,房主有权随时收回房屋,签订正规房屋租凭合同可以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房双方的利益,如未签订合同不受到法律保护。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期限,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范围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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