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如题所述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购房者需要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贷款联络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领贷款申请表,并依据提示,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请人拿着你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本(户口本不在需要提供结婚证),有时需要你到民政局开具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3、申请人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的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的第六联,房款收据的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全体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满半年缴纳两年公积金;

3.所购自住住房符合国家、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要满足第二部分要求);

一共九条。

4.所购房屋首付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要求

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您在江苏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在借款申请地缴纳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5、拥有或已交付一定比首期款项,且能提供相应证明。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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