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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的程序是( )。
答:
申请应当是第一步,排除C选项。审批应当在申请后,排除A选项,B与D最容易混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是先拨地开展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后,由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选择D项。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需经( )依法批准。
答:
【答案】:C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答: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划拨
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将土地无偿或者交纳补偿费后交给使用人使用的行不,而出让上指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后取得
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
建设用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管理办法
答:
法律主观:1、主体不同:,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主体:下列土地的使用者可以依法取得
划拨国有
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和出让有何区别
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1、主体不同:(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2、取得方式不同:用地者申请取得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需征用集体土地或占用其他用地者正在...
关于以
划拨
方式取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
BD两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C项,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无偿取得
划拨土地使用权
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
使用土地
的,市、县人民政府要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 )。
答:
【答案】:B、C、D、E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文件、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勘测定界图件等。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
答:
申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
划拨
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
划拨
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年限
答:
依照本法规定以
划拨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
有
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条 下列
建设用地
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地
的范围?
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可以
划拨
的范围是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的项目的用地都是可以划拨取得的。大家应该知道,城市的基础
建设
或者一些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等都是造福于社会和民众的,所以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也是无偿的。 (1)国家机关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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