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去年3月25日通过中介进入的公司,与中介签订合同,有一条规定是试用期六个月没有社保,在公司是满三个月就转正了,仍然无法缴纳社保
去年10月7号与中介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原件说是会给我一件,但并没有。
实际工资与合同上的工资完全不符,招聘时跟我说的是2000的底薪。记得人事写的时候是1900
还有加班费按照国际标准是1.5倍,节假日3倍对吧,第一年就是16.38的加班费,无论你转正与否都是16.38的加班费
去年5月份涨了一次工资,底薪变成2500,按理说基本工时是有2500/178=14.044944,加班费就是21,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回事,就好像是加班费是由人资控制的
还有随着罚款,什么打扫卫生不干净罚200,打卡不及时罚200,现在是罚50
目前又无缘无故被告知要裁掉我,我是不知情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者什么的
也没有提前30天告知,就今天一早跟我说,你被裁掉了。离职申请书被人代签的
要怎么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