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换城市 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1.可以全额转移。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应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转入地管理机构帐号、单位帐号、个人帐号)、与当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到转出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有关材料,无误后录入系统,办理转移,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职工个人,一份由职工个人签字后与相关材料一同由管理部留存。 2.属于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全额销户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二款 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由此可见,国家的法律对跨省转移医保持肯定的态度。但目前地方可能会对医院的级别有所限制。要全面实现各类医保险种、各类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的自由转移仍需等待国家出台的具体执行标准,一旦国家统一标准公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曾经存在的转移壁垒都将消除,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方便的医保服务。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与在就业地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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