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只要是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选择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2、可享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个月5000元补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相对应得到的补贴则为每个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生年龄在40岁以下每个月2000元,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每个月1500元3、对于引进的领军级人才子女,考虑到教育问题,户籍落户到海南以后,参加高考不限报。以及其他层次的人才子女,若是转学到海南就读高中,转入学校按照原来就读学校相当等次的原则予以解决4、创业可申请零租金办公房,来海南自主创业的人才,可以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申请入驻园区的零租金办公用房。

法律依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

第一条 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鼓励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候鸟”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库等柔性引才用才平台。支持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柔性使用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完善柔性引才激励机制,吸引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第二条 加大荐才引才奖励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园区、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引才主体作用,对团队引进的进行重点支持,对引才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机构引才荐才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对帮助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或团队的,或引进其他人才绩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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