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如题所述

2022年3月15日,在历时4年之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全部代替现行的标准。

与GB 5749—2006相比,新修订的GB 5749-2022标准除了编辑性修改外,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下面卫监小编就带你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水质指标由106项调整为97项

水质指标由GB 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原标准为常规指标42项和非常规指标64项)。常规指标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扩展指标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其中:

1、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

2、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杆菌、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3、修改了2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 CODMn法,以 O2计)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 计),修改为氨(以N计)。

4、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

(1)硝酸盐(以N 计):原来是10mg/L,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mg/L;GB5749-2022修改为1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按20 mg/L执行。

(2)浑浊度:原来是1NTU,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为3NTU;GB5749-2022修改为1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按3NTU执行。

(3)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原来是3 mg/L,水源限制、原水好氧量大于6mg/L时,按5mg/L执行;GB5749-2022修改为3 mg/L。

(4)游离氯出厂水限值:原来是4mg/L;GB5749-2022修改为游离氯出厂水、末梢水限值≤2mg/L。

(5)硼:从0.5 mg/L修改为1.0mg/L。

(6)氯乙烯:从0.005 mg/L修改为0.001 mg/L。

(7)三氯乙烯:从0.07 mg/L修改为0.02mg/L。

(8)乐果:从0.08 mg/L修改为0.06mg/L。

5、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扣除40K后仍然大于1Bq/L,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6、增加了将微囊藻毒素-LR 指标的适用情况:藻类暴发情况发生时。

7、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二、水质参考指标由GB 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

1、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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