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如题所述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村民只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既不能进行买卖也不能被继承,只能在村内集体进行流转。在依法获得批准后,会发放合法使用证件。

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只有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按规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它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作为非农户口,就更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如果城镇户口的子女想要继承的这块农村宅基地仅仅只是一块宅基地,地上并无任何建筑,那么他们不但不能继承,而且这块宅基地还会被村里合法收回。

房屋可以继承,首先,不论是拥有农村户口,还是拥有城市户口,公民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遗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进行继承。法律直接规定了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和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继承程序由法律强制性规定,但也会因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而有所改变。

遗嘱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人、遗产范围、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遗嘱制度是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生前自由意志的体现。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按照个人意愿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是国家。

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履行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在其亡故后归扶养人所有。

当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的时候,如果遗嘱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一般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这样可以保障遗嘱的自愿性,尊重被继承人最后的真实意愿。

遗产作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是能够被继承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所以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在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所规定地来继承,不涉及顺序问题。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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