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三水区以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将于10月8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12月5日至26日扣缴参保费用。
申请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20日
扣费时间
12月5日至26日
缴费标准
2019年11月下旬起扣缴参保费用,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存足户内人员参保费用。
参保对象
需要申报的居民包括:
1、2019年度未参保需在新年度参保的;
2、2019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没有成功缴费(包括中途参保)的;
3、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4、户籍变动(迁入、新生儿、迁出、注销)未申报过或申报过没有成功缴费的;
5、2019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需要申报参保的;
6、由于系统问题,本年度暂不支持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请去年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的参保人及时到我区各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扣费账户。
办理条件
1.具备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申报申请条件的个人。
2.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居民身份参保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596元/人。
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申报,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原扣费账户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居民还可以用手机APP(i社保)申报。
温馨提示
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普通户籍居民申请材料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证件如下:
1、首先去所在的社区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
2、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3、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5、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经办部门: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2、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3、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