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房产公证因类型的不同,其收费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产生的公证费用按标的额的不同,公证费不通。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 001元至5000 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元至2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 001元至5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1%; 50 000 001元至10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 000 001元以上部分,收0.01%公证费。

2、房产为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也不同: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减半收取。

3、婚前财产房产公证费按照民事协议收取公证费是400元,除此之外,打字、复印和复印费用另行计算。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的类型和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

房产公证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具体如下:

1、房产继承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赠与房产公证是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办理房产公证环节中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参考资源来源:百度百科-公证费

参考资源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18
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
1、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
2、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
3、还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这个可行性比较低,按照上述文件中的“合同、协议”规定收费。
4、立遗嘱人可以在一份遗嘱中确认多个财产的归属,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何收费,一般比办一份遗嘱多一点,比办两份少一点,这个完全要与公证处沟通。
5、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如果你在城里,那这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6、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
7、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比如西岗区,同时也可以在大连市公证处,如果省公证处在各地有办事处也可以去,遗嘱公证无此限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3
那肯定是有相关的要求的,才能有很多的收费标准,各个方面的发展,以及各方面的条件。
第3个回答  2020-01-31
第4个回答  2019-12-23
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
1、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
2、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
3、还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这个可行性比较低,按照上述文件中的“合同、协议”规定收费。
4、立遗嘱人可以在一份遗嘱中确认多个财产的归属,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何收费,一般比办一份遗嘱多一点,比办两份少一点,这个完全要与公证处沟通。
5、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如果你在城里,那这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6、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
7、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比如西岗区,同时也可以在大连市公证处,如果省公证处在各地有办事处也可以去,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