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上个季度超过9万了,全额交税,如果下季度没超9万还交税吗

个体工商户上个季度超过9万了,全额交税,如果下季度没超9万还交税吗

个体工商户交税各地各行业的定额执行期和额度不同。

以安徽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为例: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规定:

1、安徽省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2、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内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的,应当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定额执行期内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3、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核定定额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4、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高于或低于核定定额20%(不含)的,应当提请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重新核定期间原核定的定额不停止执行。

5、本公告所称“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定额”,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确定;所称“当期”,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确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5、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6、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7、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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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4
纳税人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应仅就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你有一个月超过了20万元,那么也就是一个季度超过了9万元,那么你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了。如果你想少缴纳税款那就是在季度未开票金额不超过9万元,剩下的在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初再开给对方这样就可以少缴纳税款了。比例20万元,你第二季度开了8.5万,那么这8.5万是不用缴纳税款的,剩下11.5万元就是要缴纳全额税款的。如果客户同意你分三个季度开票那么你也是可以一分钱也不用缴纳的。按8.5万,8.5万,3万元这样分三个季度来开,前提是你这三个季度没有销售额,不然这样也是行不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2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不影响次月的免税。同样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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