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反封建特权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1958年8月,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反封建特权】问题。期间临夏地区广河、东乡县部分乡村发生叛乱,会上将临夏宗教上层人士马绍文、马进成、马孝、马国忠、马国仓、马国成、卡明才、马国斌、马福功等24人,以策动反革命叛乱罪名被逮捕、判刑。从9月1日开始,各县召开‘阿訇会’,会议持续一月之久,主要内容是宗教改革和【反封建特权】。
《临夏回族自治州志》记载:“1958年8月,召开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期间,临夏地区广河、东乡县部分乡村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对与会的临夏宗教上层人士马绍文、马进成、马孝等24人策动反革命叛乱被逮捕、判刑。1972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临夏州组织力量专案复查。1978年9月7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对1958年反革命叛乱问题复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马国忠、马国仓、马国成、卡明才、马国斌、马福功六人为广河、东乡地区反革命武装叛乱的主谋策划者,定为反革命分子;赵子文等六人参与叛乱问题予以否定,恢复其名誉。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批复马绍文、马进成、马孝等12人参加叛乱问题予以否定,恢复其名誉,均按有关规定落实政策。对涉及平叛扩大化问题,于1959年底至1972年,集中进行了三次复查清理。1982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文件精神,再次全面进行清理,除对马国斌、马国珍等27人维持原判外,其余涉及人员一律予以否定或宣布平反。
  1958年8月,叛乱平息后,接着开展的以宗教封建特权与压迫剥削制度为内容的反封建斗争取得胜利。但是1959至1962年,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对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捕判的案件进行复查、清理、改判、释放16849人,但对释放人员中的大部分按‘叛匪释放犯’对待,其家属仍蒙受‘叛属’、‘反属’待遇。1972年11月依据中央部署精神,分期分批,历时15个月,清理涉及参叛的20830人的案件,其中平反19112人,占清理总数的91.7%。1982年,又一次认真复查,除维持原判181人外,对战场打死的1074人、下落不明21人分别作了处理,其余均颁发平反证明书、裁定书,并发放冤狱补助费22万元。”
 【 《临夏回族自治州志》下册,“政法志”,第1044——1045页。】
在西北甘肃南部回族反革命叛乱有两次,第一次是在1956年初,甘、青交界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组织武装开始叛乱。3月下旬,四川康定地区武装叛乱平定后,甘南地区形势开始紧张,步兵第11师33团两个营、一个山炮连会同师侦察连,奉兰州军区命令于6月11日从临夏进入甘南,与骑兵第一团,73团一同平叛。33团在战斗中,击毙回民暴徒298人,缴获枪支71支。
  1958年,甘南再度发生大规模武装叛乱,这次规模更大,参加叛乱的回族暴徒人数一度高达数万人。步兵第11师除炮兵305团外,全部进入甘南平叛。此时步兵第11师还指挥内卫第二团,成都军区145团,组成了第一指挥部,于1958年3月18日进入甘南,与第二指挥部的独立骑兵第一团和第三团一同平叛。至同年11月,基本平定叛乱.毙伤俘回族匪徒万余人.
  1958年8月,正当11师在甘南平叛时,临夏地区的回族反革命分子,乘临夏地区空虚,号召:“回族团结起来,打到**党”,于8月15日策动临夏、永靖、和政等96个乡叛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01
1958年8月,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反封建特权】问题。期间临夏地区广河、东乡县部分乡村发生叛乱,会上将临夏宗教上层人士马绍文、马进成、马孝、马国忠、马国仓、马国成、卡明才、马国斌、马福功等24人,以策动反革命叛乱罪名被逮捕、判刑。从9月1日开始,各县召开‘阿訇会’,会议持续一月之久,主要内容是宗教改革和【反封建特权】。
《临夏回族自治州志》记载:“1958年8月,召开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期间,临夏地区广河、东乡县部分乡村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对与会的临夏宗教上层人士马绍文、马进成、马孝等24人策动反革命叛乱被逮捕、判刑。1972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临夏州组织力量专案复查。1978年9月7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对1958年反革命叛乱问题复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马国忠、马国仓、马国成、卡明才、马国斌、马福功六人为广河、东乡地区反革命武装叛乱的主谋策划者,定为反革命分子;赵子文等六人参与叛乱问题予以否定,恢复其名誉。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批复马绍文、马进成、马孝等12人参加叛乱问题予以否定,恢复其名誉,均按有关规定落实政策。对涉及平叛扩大化问题,于1959年底至1972年,集中进行了三次复查清理。1982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文件精神,再次全面进行清理,除对马国斌、马国珍等27人维持原判外,其余涉及人员一律予以否定或宣布平反。
  1958年8月,叛乱平息后,接着开展的以宗教封建特权与压迫剥削制度为内容的反封建斗争取得胜利。但是1959至1962年,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对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捕判的案件进行复查、清理、改判、释放16849人,但对释放人员中的大部分按‘叛匪释放犯’对待,其家属仍蒙受‘叛属’、‘反属’待遇。1972年11月依据中央部署精神,分期分批,历时15个月,清理涉及参叛的20830人的案件,其中平反19112人,占清理总数的91.7%。1982年,又一次认真复查,除维持原判181人外,对战场打死的1074人、下落不明21人分别作了处理,其余均颁发平反证明书、裁定书,并发放冤狱补助费22万元。”
 【 《临夏回族自治州志》下册,“政法志”,第1044——1045页。】
第2个回答  2016-07-01
保护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团结,教育、
改造一切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
肃消正宗教界中的反革命分子
,反对宗教界中的右派分子和坏人坏事,
废除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
这是党和政府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只有采取这个方针,
才能在宗教界分清敌我界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