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多久

如题所述

无劳动合同辞职,按照正常程序至少需要30天。如果是试用期,只需要三天。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的签订最迟需要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一个月内签订。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从事雇佣工作,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单位也要承担《劳动法》规定的一切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可免除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3.如果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导致员工失业,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被辞退、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他们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依法。但是,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需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5.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而解雇他们。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不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虽然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将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6.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的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之一。如果不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规定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公司就很难证明哪些是商业秘密,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7.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造成职工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工资、工伤、医疗等损失的。对劳动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支付25%的额外补偿费。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赔偿,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间如下:
  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离职,不用提前递交辞职报告,不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