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了,做一下吗?

如题所述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在权利义务的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过程中。权利和义务就是对立、依存、转化的过程中在异族关系内有对立走向统一。
2、权利和义务的另一种关系式是一社会的权力总量与义务总量的等式。如果把权力作为数轴的正侧,把义务作为数轴的负侧,则权利每前进一个刻度,义务必向另外的一个方向前进一个刻度,权力的绝对值总是等于义务的绝对值。
3、权利义务的第三种展现方式是价值的一致性与功能的互补性。价值的一致性是说无论是权利还是义务,其设立的目的都等于立法目的。
4、权利与义务的第四种展现方式是权利义务守恒定律。该定律表现为权利义务在不同关系中的三大比例关系:其一,在权利义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私权权利义务与公权权利义务间成反比关系;其二,私权利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成等比关系;其三,权利义务相对于一国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民主的状况成正比关系。
而未成年年人应按照其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来决定其是否应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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