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政府部门提供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以便更好的了解就业失业情况,方便相关部门作出部署。在 天津 就业登记办理是在什么机构呢?办理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办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 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天津就业登记在什么机构办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天津就业登记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三、办理材料 就业、 劳动合同 登记名册 四、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2014年) 第六十二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 个人信息 、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天津用人单位招聘人员需要到天津的人力资源保障局办理就业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人员也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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