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知道多,全的进

我想知道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 退休后拿钱的计算方法,苏州市去年的退休金是多少
医疗保险 生病后怎么报销,拿百分之多少的医疗补贴,哪些是不给报销的项目(比如说什么药之类的)
失业保险 失业之后是怎么拿钱的,有多少钱可以拿,如果失业,怎么计算自己能拿多少钱
生育保险 怎么拿钱的,怎么计算拿多少钱
工伤保险 怎么拿钱的,怎么计算自己可以拿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 是怎么计算的,买房的时候能否把这些钱都拿出来,还是说只能拿部分出来
谢谢

  以下是我从别人那里复制的,呵呵,不过是很早就保存在电脑里的,看你问的这么细,一定是想了解详细点,所以就都发上来了,自己看总比问要理解的透彻点!

  一、定义——什么是社保?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用以帮助社会成员在遇到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社会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便使他们得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的特点:

  (一) 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三)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 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 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四、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一阶段,1951年到1966年。从大的框架讲,第一阶段是国家保障,因为新工作刚刚建立,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所有的贡献是讲究公平,在劳动保障的这个概念上也是由国家作为主要的出资者和主要的承担者来做的。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二阶段,1969年到1984年到了这个阶段发生了一个变化。从国家保障变成了由企业保障,在当时1969年开始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了,所以这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变革,因为这也是劳动保障制度在逐渐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轨迹。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第三阶段,1984年到1995年,社会统筹的新兴阶段, 1984年到1995年奠定的是关于养老方面,都是由企业缴纳费用,由社会筹资,由国家来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相应的保障。同时1995年奠定了整个现行的理论框架以后一直延续至今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发展的四个时期
  到1995年至今变成的是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概念实际上说一个劳动者退休或者发生退休、养老、失业等等风险的时候,基本保障生活是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来承担的,而不是完全由其中的任何一方来承担。
  1995 年,国务院就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 即社保 ) 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 即商保 ) ,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年限
  最低15年(医保20年),原则上缴纳至退休。
  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六、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一、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由企业缴纳,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缴纳。
  二、缴纳基数
  由社保机构根据本市的职工平均工资定,每年的7月份都会调整缴纳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三、缴费标准
  1、企业标准
  缴纳基数的33%,养老保险28%,失业3%,工伤、生育1%。(其中个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其余由单位承担)
  2、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缴纳基数的20%,仅养老保险,不包括其他。
  (两者缴费基数不一样)

  启东近年来执行的基数
  一、企业标准
  2005年上半年658,下半年725。
  2006年上半年725,下半年956。
  2007年上半年956,下半年1189。
  2008年上半年1189,下半年1369。
  二、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2007年年缴纳基数14676。
  2008年年缴纳基数16644。
  2009年年缴纳基数20500。
  缴纳社保费的计算方式
  一、企业标准
  单位缴纳费用=(上半年基数×24%+下半年基数×24%)×6
  个人缴纳费用=(上半年基数×9%+下半年基数×9%) ×6
  (个人的8%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的24%和个人1%计入统筹账户)
  二、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缴纳费用=年基数×20%
  (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标准
  最低20年。
  年交费用=基数(13000)×10%+60(大病险)
  (注明:1、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
  2、退休后医疗卡上每年补偿年退休工资的5%
  3、凡不属于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如保健药品等都是自费药,不在报销范畴。 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有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之分,凡属于乙类药品目录的,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这就是自付费项目。此外,特殊诊疗费,如CT、核磁共振等也是自付费项目。 )
  七、养老金领取
  1、法定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2、每月领取
  3、领取标准:
  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20)

  几个注意点
  一、补交,脱落的按照当年的基数,交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二、交至退休年龄未满十五年的,继续缴至十五年。
  三、至退休年龄能交满十五年的,比一定要补。

  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月

  基础养老金=
  (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

  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从2006年起,以我所在的省为例,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已统一为上一年全省

  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的100%,因此影响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是缴费年限的长短。

  下面以模拟案例来分析中断缴费对养老金待遇的影响。

  例:张某,男,1971年1月出生,1996年1月在四川省参加工作,所在企业按规定

  参加了社会保险。
  2005年12月,该企业破产,其为张某共缴纳了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6年1月

  起,张某以个体
  参保人员身份接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从未中断缴费,直至2031年1月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60周岁),
  累计缴费年限35年。通过计算,张某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113203÷12×

  (33.854÷35)=9124.70元,
  月基础养老金为:(113203÷12+9124.70)÷2×35×1%=3247.70元;月个人账户养

  老金为
  :169513.94÷139=1219.53元(6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因此,其月基

  本养老金为:
  3247.70元+1219.53元=4467.23元。

  如果张某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仅缴纳了5年(2006-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中断了缴费,
  到2031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通过计算,

  张某的指数化
  月平均工资为:113203÷12×(13.854÷15)=8712.86元,月基础养老金为:
  (113203÷12+8712.86)÷2×15×1%=1360.98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5478.77

  ÷139=327.19元。
  因此,其月基本养老金为:1360.98元+327.19元=1688.17元。

  从正常缴费和中断缴费两种情况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可以看出,张某因中断缴费造

  成基本养老金
  每月少领2779.06元。

  另外,中断缴费后缴费年限减少,这还将影响日后正常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从

  2005-2008年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情况来看,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养老金

  ,
  其中2008年待遇调整对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不再进行保底。

  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就不再续保的主要原因是参保人员对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不

  了解,
  或是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无缴费能力。退休后谁都想多拿钱,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

  以看出,
  缴费年限越长,才能拿的钱越多。对于有能力续保的人员,笔者认为一定要积极

  关心和
  了解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彻底走出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不再缴纳的误区,以使自己在

  退休后
  能享有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保险中国 2008年04月12日 星期六 01:07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

  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

  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

  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

  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

  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

  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

  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

  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

  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

  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

  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

  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

  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

  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

  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

  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

  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

  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

  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

  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

  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

  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

  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

  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

  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

  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

  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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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9
“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没有这个,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最多只有“四险一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北京大约是100左右。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然后还有一点在网上查不出来的东西

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 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 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fuck!我自己说的。)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shit--也是我说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 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 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

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 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 !!!! 因为那1000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第2个回答  2009-04-03
你最好看看当地的 社会保障信息网或者打电话咨询当地 社保局 这样的答复会权威些。
第3个回答  2009-04-03
你是苏州人吗?如果是,可以打电话至海尔纽约人寿苏州服务部询问,据我了解海尔纽约人寿的代理人比较专业,你这些问题都能给你解答,不用担心他们的服务是免费服务。
第4个回答  2009-04-03
呵呵,你问的真的很细,不过你要是想知道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错误了
第5个回答  2009-04-04
上面的人回答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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