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货物交给了客户当月交了增值税,但未收到货款,过了几个月后开了发票,但是日期写的是交税的月份,这样是不是不符合规定啊?有哪位高手给我指指道,这问题严重不?如果严重的话,应该怎么补救呢?就是说,如果税务局成心找麻烦就是问题,不找麻烦就不是问题喽,票已经拿不回来了,这种情况下怎么样处理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