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军人身份证
1、为加强管理,国家决定为军人办理公民身份证,在2002、2003年前后,全军组织首批统计填写了《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义务兵和士官统一由原籍办理;军官以前有证的,由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负责核对升位号,没办理过的,由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
2、该登记表一式三份,部队相关审批单位和编码地公安机关各留存一份,第三份存个人档案。
3、基本流程:各单位军务、干部部门组织填写与审核,盖章寄当地武装部(武装部有你入伍的存根,便于核对),由武装部会同县以上公安机关核对编码。
4、登记统计工作当年只进行了一次就结束了。部队现有的无证人员已经全部统计完毕,今后再新入伍人员也不会因当兵被收回身份证。理论上,已对所有军队无证和旧证人员实现了全覆盖。
5、公民身份证与地方人员证件完全一样,和军人证件互相也不冲突。身份证用以证明公民身份,供大家以公民身份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银行开卡、买房贷款等),军官证、文干证、士兵证则是用以表明军人身份,相当于地方党政机关的工作证,供执行公务、享受优待等需表明军人身份时使用。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按照当前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看似经过了挂失程序,但此程序仅对其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